操纵股价,两人被证监会罚没近3.35亿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则引人瞩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刘洪涛与娄阁两人合谋操纵新三板股票“腾茂科技”的违法行为,并对此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据悉,两人因操纵市场非法获利逾8000万元,最终被罚没金额近3.35亿元,这一事件不仅彰显了证监会对于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保持警惕,切勿盲目跟风交易。
一、事件背景
刘洪涛与娄阁,分别作为85后和90后的年轻人,却在资本市场中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股价操纵大戏,他们通过精心策划的交易策略,对“腾茂科技”股票进行了长达三个多月的操纵,在此期间,他们不仅实际控制了包括“娄阁”东方财富证券账户、“孙某强”申港证券账户等在内的6个证券账户,还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操作手法,使得“腾茂科技”的股价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大幅波动。
二、操纵手法揭秘
刘洪涛与娄阁的操纵行为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建仓、拉升股价和出货。
1. 建仓阶段
2023年6月19日,是刘洪涛与娄阁操纵“腾茂科技”股票的起始日,他们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大量股票,使得持仓量迅速上升,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账户组在这一天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500万股,持仓量占流通股本比例由0上升至11.75%,这一阶段的操作,为他们后续的股价拉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拉升股价阶段
在建仓完成后,刘洪涛与娄阁开始进入拉升股价阶段,他们利用高价相关交易拉抬股价,使得股价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涨,从6月29日至7月3日,账户组通过高价相关交易将股价从11.97元拉抬至25.8元,涨幅高达115.54%,而同期三板成指从922.86上涨至924.04,涨幅仅为0.13%,这一显著的股价涨幅,无疑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
3. 出货阶段
在股价达到预定目标后,刘洪涛与娄阁开始进入出货阶段,他们通过大量卖出股票,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从7月4日至9月28日,账户组累计卖出金额高达1.21亿元,7月4日至7月31日为集中卖出期间,卖出价格均接近22.8元/股,累计卖出金额1.21亿元,通过这一系列操作,他们扣除税费后盈利高达8367.49万元。
三、违法事实及责任认定
经过调查,证监会认定刘洪涛与娄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他们通过控制多个证券账户交易“腾茂科技”,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责任认定上,刘洪涛作为操纵行为的发起者、决策者,起主要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娄阁作为操纵行为的实施者,起次要作用,应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法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决定。
四、处罚决定及影响
针对刘洪涛与娄阁的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法作出了以下处罚决定:
1、责令刘洪涛、娄阁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
2、没收刘洪涛、娄阁违法所得8367.49万元;
3、并处以2.51亿元罚款,其中刘洪涛承担2.41亿元,娄阁承担958.81万元;
4、对刘洪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娄阁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对刘洪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对娄阁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这一处罚决定不仅彰显了证监会对于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保持警惕,对于新三板等新兴市场的发展,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五、投资者警示与反思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操纵市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会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秩序,广大投资者在参与资本市场时,应保持理性、谨慎的态度,切勿盲目跟风交易。
我们也应该看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只有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能有效遏制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应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投资者也应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通过学习和了解资本市场的基本知识和规律,提高自己的投资水平和风险意识,还应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操纵股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此次刘洪涛与娄阁被证监会罚没近3.35亿元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和理性投资的态度,我们也应该看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的必要性,只有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才能推动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